2月23日,南王人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获悉,近日,有网民称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雇主偷拍。经核查后,当地公安机关对涉事店雇主宋某处行政拘留旬日并处罚金五百元。 据海南省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通报,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雇主偷拍”的帖子。 经核实,当事东说念主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沉迷时,该冲浪俱乐部雇主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东说念主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访问处分。 事发
2月23日,南王人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获悉,近日,有网民称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雇主偷拍。经核查后,当地公安机关对涉事店雇主宋某处行政拘留旬日并处罚金五百元。
据海南省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通报,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雇主偷拍”的帖子。
经核实,当事东说念主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沉迷时,该冲浪俱乐部雇主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东说念主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访问处分。
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凭证《次第不绝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轨则,立即对积恶手脚东说念主宋某处行政拘留旬日并处罚金五百元。
通报默示,现在,万宁市已将宋某担任法东说念主的两家冲浪俱乐部备案经验进行取销,条目立即歇业整顿并领受关系部门访问,并将涉事东说念主员宋某列为该市涉旅东说念主员黑名单,退却在该市从事涉旅主义行径。对于当事东说念主反应的其他问题,万宁市关系部门正在进一步访问,并照章依规进行处分。
采写:南王人记者 马辉